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
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
竞争性谈判公告
1. 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编号:KDKQZB-2024-11-01
2、项目名称: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
3、预算金额:9万元
4、资金来源:财政+自筹
5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6、采购内容:结合《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》 (GB/T31458-2015)和现有安防系统的现状,需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。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监控中心改造、老旧摄像头替换、盲区点位增加、门禁系统、电子巡查系统、视频存储扩容等(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)。
7、合同履行期限: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,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1.1、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;(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
1.2、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
1.3、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;(提供书面声明,格式自拟)
1.4、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)
1.5、供应商信誉良好,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提供承诺书,格式自拟)
2、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;【查询渠道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)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,提供截图必须清晰可辨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得转包。
4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4.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能有效的履行合同,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;
4.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;
4.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;
三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
1、获取文件时间:2024年11月13日至17日上午9:00~12:00,下午14:30~17:00;
2、地点: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总务科(开封市顺河区滨河路中段26号市卫校院内)。
3、谈判文件售价:0元/份,不提供邮寄。
4、领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:有效的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)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,资质证书(如本项目要求)。响应人领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,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。
注: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,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;开标后,将由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。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
1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4年11月 18日 09 时 30 分(北京时间)
2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 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。
3、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接收。
五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公告在《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》官网上发布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
地 址: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6号
联系人:陈老师
联系电话:0371-22333283
开封大学附属口腔医院
2024年11月12日